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玉树州“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6日
玉树州“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为如期实现小康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玉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青海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青政〔2015〕15号),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期间卫生计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过去的五年是玉树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是医疗服务水平大提升、基础设施大跨越、居民健康质量大变样的五年,也是玉树卫生计生事业实现晋级升位的五年。五年来,全州卫生计生系统紧紧围绕规划目标,攻坚克难搞重建,蹄疾步稳推医改,凝神聚力促发展,全心全意惠民生,谱写了玉树卫生计生发展史上的炫丽篇章。主要体现在:
1. 全民健康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健康指标与2010年相比较,全州人均期望寿命从62.9岁,预计提高到2015年65.0岁,增加2.1岁,小于全省人均期望寿命7.0岁。婴儿死亡率由19.02‰下降到2015年的9.83‰,下降了9.17个千分点,高于全省同期平均下降水平。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1.83‰下降到2015年的14.46‰,高于全省同期年均下降水平。孕妇产死亡率由2010年的117.0/十万下降到2015年的57.82/十万,高于全省同期平均下降水平。
2. 五年来灾后重建成效显著,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玉树州卫生计生系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际落实项目69项,总投资10.9亿元,其中土建及附属设施7.6亿元,医疗设备配置3.3亿元,总建筑面积15.25万平方米。项目涉及州县综合医院5个、民族医院4个、妇幼保健机构5个、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18个、疾控中心5个、卫生监督所5个、药检所5个、采供血机构2个、玉树县社区卫生机构10个、其他卫生机构5个、计划生育指导服务中心5个。震后全州新增医疗卫生机构16个,新增人员编制569名,新增床位955张,通过灾后重建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医疗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提升跨越,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藏区的前列,服务能力大幅提高。
3. 五年来,我们跟进补课,深化医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牢牢把握“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总体要求,持续推进“三医联动”,克服医改起步晚、难度大、困难多的实际,努力补课、跟进、赶路,积极在医改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克难,实现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大病医疗保险全覆盖,公立医院改革覆盖全州13家的州县级医院。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州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结束了“以药补医”历史,并成为国家首批综合医改试点城市。在公立医院改革、大病医疗保险、基本药物制度、先住院后结算、分级诊疗、疾病应急救助、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对口帮扶、人才培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十个方面取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成绩,得到了省州领导及群众的广泛认可和肯定,基本赶上了全省的医改步伐,改革取得了“人民群众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医务人员受鼓舞”的阶段性成效。全州2015年卫生总费用达到4.8亿元,较2010年增长2.67倍,占GDP的比例达到7.93%。卫生总费用中政府卫生支出所占比重由65%提高到70.2%,而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则由25%下降到20%。促进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有力地保障和改善了民生,提升了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为进一步深化医改奠定了扎实基础。
4. 五年来,我们坚持国策,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全州人口生育水平和变动态势基本平稳,人口自然增率控制在9‰以内,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0%以上,计划外多孩率控制在3%以下,避孕及时率保持在82%以上,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全面落实,“少生快富、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三项利益导向政策落实率达到100%,推进康福家行动计划,计划生育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地域全覆盖,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逐年增长,妇幼卫生保健水平不断提高。妇幼卫生与计生机构改革平稳完成,卫生计生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十二五”目标圆满完成。
5. 五年来,我们查漏补缺,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重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有效控制,规划免疫工作得到加强,实现全州连续11年无人间鼠疫发生的良好成绩,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包虫病防治、结核病防治、消除碘缺乏病三大防治项目覆盖面达到10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从2010年的人均15元提高到50元,由个人购买服务转变为政府购买服务,服务项目增加到15类,覆盖全州90%以上的人口,城乡居民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医疗市场服务秩序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群众的健康水平得到有效保障。
6. 五年来,我们加大投入,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显著改善。通过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及卫生计生常规项目,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全州卫生资源总量大幅增长,服务设施明显改善。累计投入12.163亿元实施了4类、133 个建设项目,共新建州级医院3所、县级11所、乡镇卫生院41所、社区服务中心11所、村卫生室191 个,建设卫生应急指挥中心1个,县级急救中心6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5所,卫生监督机构5所。2015年,全州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到94个,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由2010年的2.78人增长到3.14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由212人增长到367人,每千人口床位数由2.45 张增长到4.64 张。
7. 五年来,我们优化服务,群众健康水平大幅提升。坚持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三好一满意”、“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计划”、“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等活动,全面落实各项惠民便民措施,有力地保障和改善了民生,提升了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据统计,2015年全州卫生总费用达到4.8亿元,较2010年增长2.7倍,占GDP的比例达到7.93%。卫生总费用中政府卫生支出所占比重由2010年的65%提高到70.2%,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则由25%下降到20%。2015年全州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57.82/10万、9.83‰、14.46‰,较2010年分别下降32.54/10万、6.49‰、9.25‰。全州人均期望寿命较2010年提高了2.1岁。藏医事业全面发展,新建藏医院6所,建设重点专科12个,推广新技术15项。全州藏医院总诊疗人次由2010年的4.68万人增加到2015年8.75万人,全州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都设立了藏医科,97%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藏医药服务。
8. 五年来,我们注重培养,卫生计生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提升。依托北京市及省级医疗机构对口帮扶玉树的平台,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了一批急需紧缺型、骨干型、实用性人才。累计投入500余万元,培训各类卫生技术人员0.35万人。共为各级医疗机构招录各类卫生人员569名,极大缓解了各医疗机构人员紧缺的局面。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卫生系统人事管理稳定全州卫生队伍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我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据统计,全州卫生计生人员总数(不含村医)从2010年的989人增长到2015年的1473 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数较2010年增长了24.5%,注册护士数较2010年增长73.11%;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81.33 %,较2010年提高十五个百分点,卫生计生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结构进一步合理,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为全州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
“十二五”时期,全州卫生计生系统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向全州人民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委、州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更是全州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合力攻坚、奋力拼搏的结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州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工作依旧存在以下问题,我们要勇于直面困难和问题。
一是医改重点改革任务推进仍然缓慢。从实践来看,医改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问题逐步暴露,难度加大,创新医疗、医保、医药机制相对滞后,基层抓落实的力度和效果还不足,工作执行力差、部分决策部署未真正落到实处。从整体来看,目前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门诊统筹、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及医保费用报销、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等任务进展缓慢、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布局结构不尽合理,阻力较大,明显后劲不足。
二是医疗卫生机构整体服务能力仍然不足。突出表现在医疗资源分布不合理,优势资源短缺;硬件与软件需求矛盾突出,医院运营管理不科学;信息化建设滞后、利用率较低;医疗人才匮乏,骨干型、领军型人才极为稀缺;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体系、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不健全。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要还不相适,卫生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亟待加强。
虽然我州卫生资源配置状况有了明显的改进,但仍然处于严重不足的总体状态,从每千人拥有卫生资源上看,截止2015年底我州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数为3.14人,其中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分别为1.77和0.91人,每千人拥有床位数为4.64张,同期全省分别为5.9人;2.23人;2.25人和5.71张。
我州卫生人员总体素质不高,全州卫生人员中研究生学历的仅占0.47%,大学本科学历的占29.21%,大专学历的占52.12%,中专及中技学历的占12.76%。具有高级职称的占9.92,中级职称占%22.6,初级职称占67.4%。2015年全州医疗机构出院人次仅为27813人次,占全省出院总人次的3.36%,而同期玉树州人口为全省的6.80%。全州医疗机构仅能满足1/3的住院患者,而2/3的患者流向州外进行住院治疗。绝大多数医疗卫生机构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同时,玉树作为新建城市,城市卫生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点的功能仍然无法有效发挥。
全州平均每一个卫技人员的服务半径为211.65平方公里,服务半径大、服务成本高,更显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卫生人力资源明显不足。
三是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以鼠疫、艾滋病、乙肝、结核病、包虫病及孕产妇住院分娩“六大病种”为重点的地方病和重大传染病集中防治形势不容乐观,防治任务十分艰巨,专业公共卫生人才缺乏,重大疾病预防应急救治体系尚未建立。疾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疾病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但新发传染病,经血经性传播的传染病,包括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性传播疾病、HIV 感染和艾滋病发病率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鼠疫、包虫病、碘缺乏、氟中毒等地方病严重威胁广大居民的身心健康,加之,近年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头号杀手,2014年全州死亡原因构成中循环系统疾病占总死亡人数的43.5%、恶性肿瘤占21.6%。
我州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专业机构,仅在卫生行政部门设有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这种机构和人员设置已严重制约了我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州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不足15%,健康行为形成率不到5.5%,吸烟、酗酒、高能量饮食、缺少体育锻炼、不健康的生活习惯等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健康水平。
四是玉树地处青藏高原腹地,空气稀薄,高寒缺氧,自然条件艰苦。全州平均海拔在4300米以上,最高海拔达到6860米,大部分地区海拔在4000-5000米之间。非传染性高原性疾病已形成了人群健康的主要危害。这种疾病模式的变迁及趋势向我州今后卫生资源投向与重点提出挑战。
(三)面临的机遇
在总结“十二五”我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取得的成绩及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的基础上,我们还应该正视十三五期间我州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而保证规划制定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针对性。“十三五”时期是玉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深化医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决胜阶段。机遇和挑战并存,困难和希望同在。站在新的起点,我们要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努力实现新作为。
首先,加快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要准确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水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州委十二届九次全会都把民生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重要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和投入政策。省、州提出的“131”、“141”总体战略部署,对如何确保到2020年玉树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着力建立更加完善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服务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新期盼,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用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来助推全面小康建设。
第二,加快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要准确把握“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新思路。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对加快推进健康青海建设,着力改善民生做出了总体考虑和部署。州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强调“要强化群众健康服务保障”,并将“提升居民健康水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十三五”规划建议中。特别是《规划》强调今后五年内要加强重大疾病预防应急救治体系建设,开展“六大病种”为重点的地方病和传染病集中防治行动。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省、州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四区”,打造“一高地”的总体要求,坚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贯穿到“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为实现“十三五”预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第三,加快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要准确把握精准脱贫提出的新课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是关系我州能否顺利实现脱贫任务的重要因素,是完成脱贫任务必须要攻克的难题。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全力推动精准扶贫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家卫计委提出,卫生计生扶贫要结合行业特点,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务求实效。州委、州政府结合玉树实际,将医疗卫生扶贫纳入“九个一批”脱贫攻坚中,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对我们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准确理解精准扶贫与卫生计生之间的关联,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抢抓精准脱贫政策机遇,创新医疗精准扶贫方式,尽快补齐短板,建立起贫困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扶贫对象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享受卫生计生扶贫政策,全力消除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第四,加快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要准确把握深化改革提出的新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场硬战。供给侧改革是当前的热议话题和今后的主攻方向,他为深化医改指明了方向和路径。省卫生计生委结合实际,提出要通过供给侧改革达到“四促四降”,解决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和长期性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供给侧改革的内涵,用供给侧的要求来指导实践,推动医改和全州卫生计生事业纵深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人才,转变卫生发展方式,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驱动。强化“医保、医疗、医药”三轮驱动,全面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个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统筹城乡、区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不断缩小人群之间卫生服务利用和健康水平差异。
——坚持立足州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居民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需求为导向,建立符合本州特点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加大投入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坚持强化能力建设。加快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改革人才培养和使用体制机制,优先培育高素质卫生人才和基层适宜人才。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州卫生计生总体发展目标: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卫生资源配置和群众健康状况差异不断缩小,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规范有序、结构合理、覆盖城乡、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支撑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各项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总体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预期水平,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人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思路措施:认真遵循省卫生计生委“11469”、州委“141”发展思路,在认真分析州情和卫生计生发展实际的基础上提出我州“十三五”卫生计生改革发展 “11379”发展思路措施,即:“围绕一条主线,打造一个亮点,实施四大工程,完善七大体系,强化九医建设”。围绕一条主线:就是全面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条主线,全力推进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与全省同步完成改革任务,力争在若干方面走在青南牧区前列,让改革的红利惠及全州各族群众。打造一个亮点:就是强力推进以乙肝、结核病、包虫病、性病艾滋病、鼠疫、碘缺乏病为重点的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科学完善的高原重大疾病预防应急救治体系,探索和打造具有玉树特色的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工作的新模式、新路子。实施三大工程:就是实施强基层工程,进一步夯实基层网底,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水平;实施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玉树卫生人才发展内在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培养和工作机制;实施信息化建设工程,逐步构建覆盖州县乡村四级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完善七大体系:就是构建与玉树发展实际,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藏医药保健服务体系,健康服务业发展体系、医疗卫生监管体系。强化九医建设:就是深入推动省卫生计生委提出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政策完善、医疗技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升级、医疗卫生环境优化、医疗卫生道德强化、医疗卫生制度规范、医疗卫生应急对策、医疗卫生秩序整顿等以“医”字打头的九个方面的工作。
——到2020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全体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和人群间健康状况差异不断缩小,基本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
——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同质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规范有序、结构合理、覆盖城乡、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器械采购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公平可及、合理使用。
——完善“三项制度”为主的利益导向机制,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落实政府购买优生优育技术服务政策,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得到提高。
——支撑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各项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有效保障医药卫生体系规范运转。
到2020年,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
人均期望寿命达到67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15‰;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40/10万。
工作指标:
1. 疾病预防控制:法定传染病报告率≥95%;新发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85%;全人群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率≤10%;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50%;重点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60%。
2. 妇幼卫生:6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其中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
3. 卫生监督: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覆盖率达到80%;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90%;
4. 卫生资源: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5.49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3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2.5人;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72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名。
5. 医疗服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9天;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
6. 中(民族)医服务:中(民族)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达到全州总诊疗人次的45%;出院人次达到25%。
7. 社会办医:社会办医床位数达到全州医疗机构床位数的15%。
8. 分级诊疗:能够在县域内得到有效治疗的患者达到70%以上。
9. 计划生育:农村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政策落实率达到100%;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0. 卫生费用: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20%;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60元。
三、“十三五”重点工作任务
坚持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统筹城乡、区域间和卫生事业各领域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
(一)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原则,以破解难题、改革创新为手段,统筹推进医保、医药、医疗协调联动发展,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等综合改革,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把着力解决深层次的矛盾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不断健全稳定长效、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改革运行新机制。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领卫生和计生事业发展,重点在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改善和加强药物供应保障、增强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七个方面进行系统性改革,为建立符合市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构建功能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实现卫生事业发展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化,实施有效率的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力争在全州各区域基本建立起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有效、经济、公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和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力争将玉树州医院建设成服务全州,辐射周边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在疑难重症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领域起到引领作用,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将州综合医院建成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并通过医院等级评审;强化县域卫生资源配置,县级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完成标准化建设,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力争实现90%的患者能够在县域得到有效治疗的医改目标。
坚持提高质量,适当发展专科医院,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建立和完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强化公共卫生,切实落实预防第一的宗旨
1. 完善重大疾病专病专防策略。继续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扩大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监测检测、综合干预、抗病毒治疗的覆盖面,加强血液管理、医疗保障、关怀救助、权益保护、组织领导和防治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和措施,巩固和提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强化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质量,使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维持全州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加强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手足口病综合防控。加强流感监测和防治工作。有效落实碘缺乏病综合防治措施,实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加强慢性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口腔卫生等工作。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加强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和预防性干预工作,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基层综合防控。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活动,实施高危人群健康管理、生活方式指导和干预。加强脑卒中、冠心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的筛查和防治工作。开展重点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加强伤害监测,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伤害干预工作。建立重型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加强管理治疗,使贫困重型精神疾病患者得到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和紧急救助。逐步完善社会心理支持和心理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加强龋病和牙周病防治,扩大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覆盖面。
2.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行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全面启动健康城镇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国家和省级卫生城(镇)、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建立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因素评价体系,加强病媒生物监测防控,做好除害防病工作。
在州级建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专业机构,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体系和基地作用,针对重点疾病、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活动,继续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特别是针对牧民在饮食上存在的一些传统习俗,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引导牧民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预防肉毒杆菌中毒事件的发生。到202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0%,具有科学健康观的人口比例达到30%。加强控烟宣传,建立免费戒烟热线,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建立完整的烟草流行监测体系,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到2020年,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2-3个百分点。
3. 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能力建设,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做好以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为重点的农村常见妇女病防治工作,到2020年,农村牧区适龄应检妇女常见病检查率达到80%。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继续实施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建立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及绿色通道,加强州、县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产科、儿科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继续组织州、县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站)产科、儿科医师,进驻乡镇卫生院进行指导,提高住院分娩率,做好高危孕产妇筛查和监测工作。进一步推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开展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宣传教育、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着力改善儿童健康状况。加强母婴医院管理,提高母乳喂养率,促进婴幼儿科学喂养。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适宜技术,重点提高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治、现场急救、危急重症患儿处理和转诊能力。加大儿童营养水平监测,降低儿童营养不良、肥胖和贫血患病率。
4.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进一步提高卫生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以“一案三制”(预案、法制、体制、机制)为主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健全州、县二级卫生应急指挥系统。继续做好鼠疫、流感大流行、重大输入性传染病或新发传染病疫情等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完善信息报送、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制度,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预警和预防控制工作。以灾害事故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突发中毒事件、意外伤害、生物恐怖事件卫生应急、心理援助为重点,全面做好各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医疗救援、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卫生防疫、卫生监督、食品安全监管等各类卫生应急队伍专业化建设,改善装备水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做好重大节庆和经贸、文体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装备水平,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升专业人才技术能力等措施,基本建成适合市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现代化的医疗急救救治体系。
专栏1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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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针对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加强防控能力建设,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专病防治专业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体系建设:各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
农村牧区急救体系建设:改扩建县级急救机构业务用房,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救护车。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为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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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1.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按照“四个分开”的要求,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展州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以建立人事分配和经费补偿新机制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取消以药补医、人员总量核定、经费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绩效考核、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人才队伍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医德医风建设、后勤社会化改革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巩固和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强化政府责任,完善经费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医疗集团集约化管理模式优势。拓展改革内容,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明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优先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立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指导,提高分工协作水平,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上下联动、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
2.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州级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在医疗机构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完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在全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建立临床药师制度,促进以抗菌药物为重点的临床合理用药。提高临床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体系,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大力推动无偿献血,到2020年,无偿献血率达到10人次/千人口。规范临床用血,保障血液安全。
3. 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完善医疗服务监管法规制度,加强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安全和机构运行的监测监管。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完善投诉机制,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建立社会监督与评价长效机制,健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医疗事故调处机制。到2020年,基本形成比较健全和规范的医院评审评价体系。全面加强医师定期考核,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有序推进医师多点执业。
4.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对医药费用的监管,将总费用和次均费用增长率、平均住院天数以及药占比等指标纳入医院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体系,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检查以及分解收费等行为。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力争到2020年,全州医疗机构年次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增幅不高于同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收入的增长水平。
专栏2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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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县级医院业务用房和远程医疗建设,同时以提升专科诊治能力为重点,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支持部分县级医院配备医疗设备。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置和远程医疗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和设备配备。
急需领域能力强化工程:支持州级医院(含儿童、肿瘤、妇产、精神等专科医院)、县级精神专科医院、护理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等急需领域建设。
采供血体系建设:完善各级血液供应体系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
医疗卫生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和州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
医用垃圾处理站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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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积极发展中藏医药事业
在巩固、完善、提高现有中藏医医院的基础上,加强综合医院中藏医科建设,到2020年,100%的综合医院设立中藏医科,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藏医医院和中藏医门诊部,鼓励中藏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藏医诊所和个体行医。充分发挥中藏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积极实施中藏医药“治未病”工程,在疾病预防与控制、妇幼保健工作中积极运用中藏医药方法和技术。在各级中藏医医疗机构设置中藏医药养生、保健、康复服务科室,开展中藏医预防保健服务。到2020年,90%综合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配置中藏医药预防保健必要设备、技术和中藏医药人员
(六)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及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
深入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认真落实“普遍二孩”政策,确保人口中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突出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强对民族地区计划生育管理,切实防止多胎生育,认真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着力创新稳定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和方法,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优质服务。继续推进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标杆创建、示范站创建等活动。全面落实服务机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八项功能,全面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相关服务。规范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指导群众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育龄夫妇享有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覆盖率达100%。加强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强化服务机构质量监督,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深化计划生育药具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免费基本药具制度。
切实落实计划生育“三项补助”政策,为育龄妇女提供健康检查和生殖健康服务,全面开展13项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和国家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高度关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加大帮扶工作。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使随迁儿童享有与流入地户籍儿童同质均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强化流动人口的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控工作,促进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七)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医学科研工作
1. 加强高端医学人才培养。培养一批各门类的医学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和管理人才队伍。继续实施公立医院,特别是是州级医院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建立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努力提升我州卫生人才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培养造就一支带动全州医学领域学科建设的骨干人才队伍。实施学科建设带动人才创新工程。继续完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通过学科建设培养一批创新型学术带头人,提升医疗卫生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化学科队伍,改善人才结构。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大卫生应急、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卫生监督、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等急需紧缺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强化执业药师、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医技人员培养。
2. 加强基层适宜卫生人才培养。继续落实农村牧区定向培养招录医学生,县级医院培养骨干医生政策,进一步优化基层人才结构。把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作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关键举措。通过正规培养、转岗培训、执业医师招聘等方式加快培养步伐,到2020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再培养全科医生60名,实现为城市每万人口、农村每所乡镇卫生院配备2 名全科医生的目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护士基础护理知识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算机网络操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对乡村医生每两年轮训一遍,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特别应加强被培训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及知识应用能力的评价工作,保证被培训人员能够培训期间有所学,培训结束能应用,培训结果看得见。
3. 强化各级对口帮扶机制建设。将对口帮扶作为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将提高被帮扶机构服务能力作为衡量帮扶效果的关键指标,采取按需求帮扶的方式,针对被帮扶医疗机构的薄弱科室和薄弱环节,按照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逐项提高的模式,力争使每轮帮扶能够提高1-2个科室或者1-2项技术能力,从而通过较短的时间使被帮扶医疗机构在整体服务能力方面有较大提高。
4. 建立边远地区卫生人员稳定机制。将稳定卫生计生专业人员安心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优惠政策,从工资待遇、个人事业发展、职称晋升、子女入学就业、退休养老等多方面入手,建立起专业技术人员安心在边远地区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建立进修人员目标管理和为派遣单位工作一定年限的合同管理机制,阻断培养一个、调走一个现象的延续。
专栏3 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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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程: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乡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
三级医院高端人才引进和基础人员培养能力建设、支持公共卫生机构科研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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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强化食品安全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
1. 加强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建设。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推进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整合监测资源,建立全州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机制,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和事故应急能力。
2.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对尘肺、职业中毒、职业肿瘤等重点职业病的监测监督。逐步扩大职业健康检查覆盖面,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程序。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职业健康促进,强化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
3. 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城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提高水质检验能力,推进全国统一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建设。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消毒产品及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以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为重点,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协调配合环保部门,推进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监测评估工作,提高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监测和诊疗服务水平。密切配合教育部门,以农村寄宿学校等薄弱环节为重点,全面推进学校卫生监督,保障师生健康。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医疗广告的严格监管。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监督能力水平。深入开展卫生监督稽查,规范文明执法行为。
(九)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在《青海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加强全州统一的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数据库,全面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标准的医院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建立全州远程医学信息中心,上接国家卫生计生委远程会诊中心,下联州、县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实现远程会诊、双向转诊、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的交互等功能,实现居民健康“一卡通”。探索开展互联网+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建立州、县两级120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开展卫生服务监管和综合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进卫生信息系统各项应用。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以上,规范化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达到100%。实现卫生计划生育信息资源共享及全行业监管。
专栏4 卫生信息化建设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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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程: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金人工程”为基础统筹建设市、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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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力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
1. 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功能、数量、规模、结构和布局。遏制公立医院盲目扩张,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空间。在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优先考虑社会资本,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举办医疗机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形成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公平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力争到2020年,全州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医疗机构总床位数的15%左右。
2. 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合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通过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在养老机构中增设医疗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集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为一体的养老服务。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实行老年患者就医享受优先制度,为老年患者提供方便,努力营造方便老年人就医的良好环境。建立和完善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社区服务等机构之间的转诊与合作机制,开展医务人员上门服务,免费体检,康复指导,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规范、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要指标列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认真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各项卫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整合卫生管理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不断增加卫生投入,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机制,为推进卫生改革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切实提高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医务工作者、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法制观念,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新闻宣传,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实施项目拉动战略。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建设需求,研究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库,重点改善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和技术装备,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提供能力。
(五)加强规划监测评估。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监测评估体系,对规划实施进展和效果进行中期和末期评估,提高实施规划的科学性,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高规划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