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办发〔2018〕20号
中共称多县委办公室
称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
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机关单位:
称多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分解方案,经称多县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督查反馈意见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时限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中共称多县委办公室
称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称多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意见分解方案
2017年8月初,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青海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12月24日反馈了督察意见,省委、省政府2018年初印发了《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上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确保涉及我县各项环境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制定本方案。
一、问题清单及责任分工
(一)、位于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矿点
责令停产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生态修复工作。
整改目标:开展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整改措施: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林业局要对本辖区内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工矿企业、建设项目逐一进行核实,全面清理整顿违法违规企业,对位于核心区、缓冲区的立即停产;属于违法违规的,拆除设施设备、清理场地,限期恢复生态环境;手续完备的,逐步退出保护区,实施生态恢复。实验区内合法探矿权、采矿权,限期退出保护区。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完成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县环保林业局与5月20日前完成生态恢复方案制定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将矿山生态恢复工作列入督查指导范围,对自然保护区内各矿点生态恢复治理工作进行定期调度、督查指导,并及时向纪委反映相关情况。对于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区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约谈,对履职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要进一步理清自然保护区管理主体责任,逐步理顺保护区管理体制,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强化综合管理和行业主管的衔接配合,完善环保林业、国土、农牧等部门对自然保护区联动监管工作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区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管。
整改时限:2018年8月底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林业局、县农牧局
责任领导:蒋树财、周多才仁、张永强
责 任 人:尕吾、次成、江永桑周
(二)、水电站开发无序问题较为突出,或无水电开发规划、未获得规划批复、部分水电站更未通过规划环评审查。
整改目标:根据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以及合法性、合规性、建设性质、退出补偿等,对全县范围内未批先建,拟建不符的项目,全面进行清理整顿,责令停止建设或使用,开展现状评估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出;对在运行的影响生态环境合规项目开展生态基流专项整治,消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在运行的不合规项目,建立退出机制,予以拆除。
整改措施:县发改局、水利局、环保林业局要结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规范小水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省水利、环保、发改和能源局印发的《青海省水电站落实行政许可装箱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与5月20日前对全县范围内小水电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小水电项目,全面进行清理整顿,责令停止建设或使用,开展现状评估工作,提出是否退出运行的意见。县发改、水利部门要针对我县水电规划和规划环评的河流,按照水电开发现状开展流域规划及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重点分析评价水电站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电站运行管理的措施要求。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环保林业局、县水利局
责任领导:蒋树财、达哇措毛、丹正才仁、张永强
责 任 人:更尕才仁、次成、旦增尼玛
(三)、基础设施项目不履行草原征占用手续问题较为普遍,全省有46个项目违规占用草原2万亩,其中仅共玉高速项目就违占用1.18万亩。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草原的违法行为,监理完善工作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滥征乱占草原行为。
整改措施:要依据农业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按照违法案件属地管理和建设项目“谁立项,谁批复,谁批复,谁管理,谁治理”的方式,全面落实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分工。要集中开展草原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草原违法案件移交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草原的违法行为。通过集中查办和公开曝光一批草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震慑损坏草原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违法违规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于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其他应追责问题线索,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重特大案情要逐级上报。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督查督办制度,结合玉树州“大美草原守护行动”,开展非法征占用草原执法专项检查,定期发布草原征占用整改情况。要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对未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的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
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发改局、县国土局
责任领导:丹正才仁、周多才仁
责 任 人:江永桑周、更尕才仁、尕吾
(四)、草原超载问题依然突出,自2010年起,全省开始实施草原禁牧及草畜平衡政策,但部分地区落实不到位,草原超载率长期居高不下。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严格执行减畜方案,严格控制草场载畜量,稳步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工作。
整改措施: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核准牲畜存栏数,依据2017年草原监测结果,核定合理载畜量,层层签订草畜平衡目标责任书。广泛动员农牧民群众加快牲畜出栏,大力推进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建设,整合草原、牲畜、劳力,全面淘汰老弱病牲畜,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大饲草料种植力度,推行舍饲半舍饲养殖,加快周转出栏,减轻草场放牧压力,确保草畜平衡。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
责任单位:县农牧局
责任领导:周多才仁
责 任 人:江永桑周
二、工作要求
(一)建立清单,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项逐条列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实施清单式管理,定期督导,挂账督办。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整改内容,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六个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公众不满意不放过。
(二)突出重点,系统推进问题整改。按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以实施三江源生态系统保护重大项目为重点,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载体,紧盯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环境问题、违规矿业权退出及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滞后、水电开发破坏部分河流生态环境、流域污染治理仍有差距、环境污染管理滞后、历史遗留环境问题等六类问题,系统谋划,综合施策,从根本上破解影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难题。
(三)明确目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力争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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